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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4l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特工之回到清朝 > 第一章回到旧社会
    中国、西北、腾格里沙漠深处有一大片建筑,对外的招牌是:中国沙漠问题研究中心,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真实面目是中国国家安全局特种人员培训中心下属的沙漠生存训练基地。

    作为基地的主任,于伯谦有相当大的权利,除了国安局的特级学员不归他管,其他级别的学员要想获得通过沙漠生存训练的合格证,还得有他的签名才行。(所有学员都必须通过这里的训练才能正式毕业上岗)这地方天高皇帝远,一般情况都是他说了算,说他是这的土皇帝一点都不过分。在这于伯谦过的很惬意,,不断时候,办公桌上的红灯亮了。(红灯表示一级事故)于伯谦一惊,出事故了?事故报告编号9527,国安局特种人员培训中心第99期“特a”级学员,半个月前被送到基地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生存训练,训练结束后将正式毕业,今天在沙漠遭遇12级沙暴,与卫星定位系统失去联系,预计生还的可能性为万分之一。

    看完报告,于伯谦顿时觉得先是后脑一片冰凉,然后沿着脊椎一直蔓延到后脚根,特级学员这都是国安局局长眼中的宝贝,何况还是个“特a”级的,特种人员培训中心成立都快100年了,这“特a”级的学员一共也就出了10来个,没想到居然有一个挂在自己手里。完了,自己的一切都完..............。

    杨一,代号9527,身高185厘米,体重75公斤。国安局特种人员培训中心第99期学员,6岁成为孤儿,后被国家秘密收养,13岁以前一直在一个秘密的基地进行文化、格斗、射击、等等训练,被基地的主任认为是50年来最出色的学员之一,因为才13岁就完成所以技巧性的学习,旋被送往欧美生活3年,后又赴日本、韩国留学,通晓10门外语,剑桥大学历史系硕士,东京大学机械制造专业硕士。

    能看到这段档案的人绝不会超过3个。杨一用过十多个名字,但没有在公开的场合用过“杨一”这个名字,在内部对他的称呼是“9527”。这个名字也只能出现在档案中。

    该死的气象预报科,这么大的沙暴怎么没有提前预报?

    不知道过了了多久,杨一清醒过来,这是哪里?顾不上浑身的酸疼,杨一清醒后第一件事就是观察周围的环境,这里明显和沙漠有很大的差异,这是一片山区,从周围的地表植物上来看,这应该是中国的南部或西南。想不到一场沙暴竟然把自己弄的这么远。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特工,杨一很快冷静下来,开始检查随身的装备。

    国产05式手枪,口径3.8毫米,一次可装弹10发,有效射程200米,身上有弹夹5个。

    国产“饮血”式匕首,连柄部计长20厘米,刃口处有特制的血槽,中后如不及时处理,将血流不止。

    国产“指南针”型多功能微型电脑,信息存储量高达100g,只有一只普通手表般大小,手写输入,具有地面卫星定位的功能,使用太阳能电池为驱动能源,带在手上它就是一只手表。这是国安局的镇局之宝。

    在看看背后的野战包,包里有一些常用的药品,还有杨一的电动剃须刀,药膏牙刷之类的东西。

    检查完装备,看看时间,现在是早晨5.30,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是一坐山的半山腰,朝山脚下望去,隐隐有炊烟袅袅。想不到都22世纪了,山里人还以木材为燃料,看来真是山中无日月啊。

    一座草庐傍山而建,竹做篱笆,围出一个庭院,山上引来的泉水冲击下,转轮带动磨盘,环保动力。杨一这样想,怎么没有电线杆啊?杨一纳闷。远处还有稻田,稻田里还是刚插的青苗,类似这样的建筑还有几十座,分布的很松散,大都自成一家,不远处有这该不会是什么公司开发的“回到从前”度假别墅吧?电视广告上倒是经常有宣传。

    不管了,肚子饿了,这些天在沙漠里就没吃过熟的东西,先去弄点吃的东西再说。杨一决定打扰一下主人。

    ‘zhi‘的一声,庭院中的正门被推开,一个17、8岁的姑娘低着头出来,这姑娘的一身晚清时期的衣着。杨一不由感慨,现代的网络技术让深山里的女孩都可以知道,如今的服装流行复古,清朝的衣服最吃香。

    “你好,打扰了。”杨一上前一步,这在院子门口说:

    这姑娘看起来是个勤快的女子,天刚破晓,就抱着一堆衣服出来洗。头发看起来有点凌乱,看来是刚起来就干活,还没来得及整理。

    见到有陌生人搭话,姑娘的快速的抬头看了杨一一眼,又快速的回头朝屋里喊了一声“爸,有客人来了。”快的连杨一都没看清她的面容,说完就一头转回屋子里。

    姑娘说的是一种方言,在特工的学习科目里,方言也作为一门选修课程出现,杨一对语言有天生的爱好,所以在方言上也下了一点时间,一般的方言大都能听懂,而且还会说,杨一判断,眼前的这位姑娘说的方言是一种中国西南地区,应该是柳州一带的方言,大概意思杨一能听明白,只是说不来。

    屋子里出来一位三十多岁穿长衫的中年人,身材高瘦,皮肤显的苍白,面容清矍,一条长辫子拖在脑后,一副文弱书生的样子,看来是这的经理。

    看见姑娘回屋,出来个中年人,杨一暗道:山里的女孩子还是颇有古风,害羞啊,看来这里的老板会做生意,连员工的打扮都弄成清朝的样子,想到这,杨一笑着对中年人说:“这位先生,打扰了,我在山里迷路了几天,又累又饿,想在你这买点吃的。”

    中年人一楞,上下打量了杨一一阵,一副疑惑的样子,但还是两手一拱,用很生涩的普通话说:“这位公子,有理了,寒舍地处山野,没什么好招待的,粗茶淡饭还是有的,出门在外,人都有个为难的时候,提银子就见外了。”

    在庭院里摆上一张小桌,姑娘出屋里端出一锅粥,一碗红薯,看来还真是粗茶淡饭啊。都怪该死的科学家门,说什么研究表明,多吃粗粮会长寿,弄的城里到出开的都是买什么棒子面,高粱米的,想不到这种论调现在连山里人也毒害了。虽然是粗茶淡饭,但比起杨一在沙漠里吃沙鼠、仙人掌之类果腹可强的多了,杨一是真的饿了,心里觉得反正吃完一定要给钱,所以也就没客气,一锅稀饭,一盘红薯,很快就吃个干净,杨一的吃像看来是把那姑娘吓着了,一双大眼睛瞪着杨一,杨一着才有机会看清楚这姑娘的面容,一张清秀、略带苍白的瓜子脸,嘴巴小小的,很古典的那种美女。

    吃饱喝足了,杨一觉得开离开了,打开野战包准备付钱,这才发现钱包没带,杨一尴尬的脸红起来。平生第一次吃霸王饭的滋味还真不好受。

    中年人似乎看出杨一的尴尬,笑着摇摇手:“无妨,无妨,圣人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公子远来是客,区区便饭不足挂齿,放心去便是。”

    杨一在包里翻了翻,找出平时用的象牙梳子,放在桌上:“打扰了,这东西不值什么钱,送给这位姑娘玩吧。”说便起身告辞。

    “公子且慢,在下有一言相询,不知是否方便?”

    杨一纳闷:这人怎么说话文皱皱的,开口就是之乎者也。但还点了点头。

    “我看公子虽然着装怪异,但生的相貌堂堂,一脸正气,不似歹人,只是如今是大清的天下,大清有律,不留辫子者是死罪,公子就这样出去,不怕被官家当做发贼拿去?”中年人一脸诚恳的说:

    什么?什么?杨一听的一晕,大清?等等?难怪我总觉得不对,原来这里是清朝,不是度假山庄,是货真价实的清朝,md,该死的沙暴把我弄到哪里来了?

    杨一脸上的表情一阴一阳,不断变化,发贼?太平天国的那帮家伙好象被清朝的政府称做发贼的,没想到自己竟然回到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年代。可恶的沙暴,yy小说的主人公就算回到过去,大都能混个汉唐,康乾只类的好时代,我怎么就赶上了怎么个年代。

    “当今天子可是咸丰爷?”杨一试探的问:

    “正是,怎么公子不是我大清子民?为何说的一口好官话?”

    杨一告诉自己,一定要正视现实,既然回来了,而且看来还没办法马上回去,就只能面对,先给自己弄个合理身份先。

    “哎!!!!”杨一以一声叹息作为开场白

    “说来话长了,先祖在明朝为官,当年吴三桂引大清入关,先祖不肯背弃前朝,便举家飘洋过海,先是到南洋,后有辗转至西洋定居,而今200年了,近年来,西洋列强屡犯中华,然清政府抵抗不力,弄的我们这些海外华人地位大跌,我在西洋,对西洋科学有相当造诣,家父便让我回来,看能不能为我中华出力。如能为祖国尽一份责任,也能告慰列祖列宗于九泉之下了。”

    “原来如此,都说西洋人大都短发,公子久居海外,也和他们一般,看来此言不虚,只是公子怎么到了这里?”

    发贼?看来洪秀全已经造反了,从他们说话的口音来看,这里应该还是广西。想到这杨一说:“

    在海外时就听长辈们说起故国的山水风情,知道什么安徽的黄山,山东的泰山,桂林的山水,这次回来在广州上岸,听说广东距离桂林不远,就想来看看,谁知道这一路走来,山路艰难,竟在山中转了十多天。”

    “想不到你们虽身居海外,却时怀报国之心,实在令在下既钦佩又惭愧。”中年人说:

    “先生何出此言?我看先生举止高雅,谈吐不凡,并非一般的人等可比。”杨一先送个马屁上来。

    “惭愧!!啊!!惭愧!!!,我家本此地望族,本人不才也曾中三榜进士,现在江苏太仓为官,只因官场黑暗,加之洋夷猖獗,我既不能救百姓于水火,又不愿与鱼肉百姓的贪官同流合污,顾生了辞官回乡的念头,两前年因丁忧回到永安,本想趁次机会在家安心的读几本书,再做些满意的文章,眼看丁忧期至,谁知道去年发贼洪秀全带头造反,兵临永安,我只好带着小女回老家避此战祸,原打算以身体欠佳为由,就此辞官。如今听了公子的话,我便断了这归隐的念头,回去后拼尽一己之力,为当地百姓做些好事就是。总比让那些贪官们去祸害要强。”

    看来这当官的还是个清官,杨一不由声出好感,动了结交的念头。

    “呵呵,真是失礼的很,谈了半天还没请教先生尊姓大名。”

    “不敢,小姓韦,名晓声,字曦彤。请教公子名讳?”

    “杨一,字显扬。那位姑娘怎么称呼?”

    “小女秀儿。”

    两人互换姓名,这就算是朋友了,接着便海阔天空的聊,一直到那姑娘叫吃午饭,这才做罢。在韦晓声的邀请下,杨一留了下来,休息一天在决定去向。

    傍晚时分,杨一按照未来的习惯,在村自边的河旁散步,一边走一边思考,既然来到这个时代,总得做点利国利民的事,才不枉自己来此一遭,只是眼下自己两眼一摸黑,不知道从那做起。虽然这个时代烂了一点,但还是有的好的地方,一是自己以后不用在总是按照命令做事,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没有人干扰,比如那个东京大学的机械硕士,就是领导上安排自己去读的,还有这是个可以娶很多老婆的时代,现在他想和谁谈情说爱就谈,不象在未来,他所接触的年轻女性都是不能有感情的,最多是伙伴关系,这一点让杨一很不爽。有一点杨一一直藏在心里,那就是其实杨一一点都不喜欢特工这个职业。杨一很羡慕正常人之间能交朋友,谈感情,但是做为一个优秀的特工而言,感情是奢侈品,杨一的过去的生活中只有机械的命令和服从。

    看看天色渐渐的暗淡,杨一开始往回走。

    来到村口,发现许多村民都聚在村口,其间还传来女人的号哭声,杨一暗念,出什么事情了?杨一挤进人群一看,原来是村里的一个小男孩正躺在地上,呼吸急促,两眼紧闭,嘴唇发黑,牙根也要的紧紧的,一打听在知道,这孩子让蛇给咬了,刚弄回村里,村里的赤脚大夫紧急处理后,也没办法治疗,孩子的母亲赶来后,只是跪在一旁哭,看来孩子是活不成了。

    杨一看了看孩子的症状,应该是让眼镜蛇给咬的,自己的野战包里还有血清,急忙跑回去取来。

    “让开,让开,这孩子还有救。”人群听杨一一喊,立刻就让出路来,见杨一服装奇特,眼神中都带有惊异和不信任的色彩。只有已经绝望的母亲听到杨一怎么说,才停止哭泣惊喜的看着杨一。

    杨一拿出注射器,给孩子注射血清后,抽出匕首,在伤口上划了个使字的口子,顿时紫黑色的血液流出来,杨一又趴在地上,用嘴吸伤口,一直到血色变红,孩子的脸色慢慢的好起来,呼吸也开始正常,杨一才说,抱回去吧,孩子没事了。人群顿时热闹起来,七嘴八舌的称赞杨一的医术高明,孩子的母亲高兴的抱着孩子痛哭,谁也没有注意到杨一悄悄的离开了。

    多年样成的习惯让杨一在天一亮的时候,就准时起来不多不少,表上显示正好六点正。在园子里就着山泉水梳洗,杨一刷牙时秀儿在一旁惊讶的看着,杨一这才想起,这个是一个没有药膏、牙刷的时代。

    “杨兄弟起的好早。”韦晓声笑着从屋子里出来,原来昨天两人谈的投机,就以兄弟相称了。杨一正要答话,屋子外突然来了一群人,为首的一位老翁一边走一边说:“恩人在哪里?恩人在哪里?”